南宁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条件
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,南宁
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,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%在税前加计扣除。
南宁某科技型中小企业2017年度的营业利润为1000万元,其中:研发费用800万元,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5%(享受高新技术企业
税收优惠政策)若不考虑加计扣除:则应交企业所得税=1000×15%=150万元若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:应交企业所得税=1000-(800×75%)=1000-600=400×15%=60万元;少缴企业所得税:150-60=90万元。
南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认定需具备的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(一)在中国境内(不包括港、澳、台地区)注册的居民企业。
(二)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、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、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。
(三)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、限制和淘汰类。
(四)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、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、科研严重失信行为,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。
(五)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,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。
评价指标(满分100分) 科技人员(满分20分)
A.30%(含)以上(20分)B.25%(含)-30%(16分)C.20%(含)-25%(12分)D.15%(含)-20%(8分)E.10%(含)-15%(4分)F.10%以下(0分)
研发投入(满分50分):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
A.6%(含)以上(50分)B.5%(含)-6%(40分)C.4%(含)-5%(30分)D.3%(含)-4%(20分)E.2%(含)-3%(10分)F.2%以下(0分)
科技成果(满分30分)
A.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(30分)B.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(24分)C.3项Ⅱ类知识产权(18分)D.2项Ⅱ类知识产权(12分)E.1项Ⅱ类知识产权(6分)F.没有知识产权(0分)
指标评价要求 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,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
申报时间:常年申报,常年受理